反縣府活化課程 月底提緊急處分
【聯合報╱記者黃福其/板橋報導】 2010.08.23 03:21 am
北縣府將於月底開學後,在國小全面實施英語活化課程,反對的家長、教師組成自救會,向縣府提訴願,本月9日遭訴願會以程序不符「不予受理」。自救會指縣府教育局、訴願會官官相護,月底前將提出緊急處分,不讓縣府一意孤行,再另提行政訴訟。
訴願會說,自救會由一位教師及兩名另具家長身分的教師提出訴願,但活化課程是上級機關為協助下級機關就事務分配、業務處理方式的「行政規則」,並非對訴願人的「行政處分」,因不符訴願程序才不予受理,哪來「官官相護」?
教育局主秘黃靜怡強調「充分尊重自救會的各種救濟作為」,並表示活化課程今年全面試辦,一定會依據教育部7月3日核定「4項要件(尊重課綱規範、自願參與機制、保障受教權益、完備共識程序)」下執行,教育局本月9日邀各校校長、教務主任協助如何排課,務必讓家長申請不參加活化課程可「簡政便民」,並保障對不參加者不刁難、遷怒或記列缺席。
自救會總幹事劉嘉琳說,先前數度與教育局溝通未獲滿意答覆,因此由「法律行動組」向縣府訴願,又不被受理,因此決定月底開學前先向高等行政法院聲請緊急處分,避免開學後活化課程全面上路,屆時就來不及了,並將再就訴願遭駁回提出行政訴訟。
「法律行動組」陳書瑋表示,先向縣府訴願,並針對教育局答辯書再提補充意見,但訴願會未就實問題審查,僅以程序不受理,令人失望。
自救會提出訴願,認為活化課程不符課綱、教育基本法,已非屬實驗性課程,硬性規定各校授課節數需增加三節,已侵犯學校課程發展委員會職權、教師專業自主權及研習進修權、家長選擇權。
【2010/08/23 聯合報】@ http://udn.com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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